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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生活綜合
應該已經七年了吧!反正就是很久了,久到我根本不奢望會有機會再見。
如果從高中一年級開始算,我們也認識了十年了呢!
現在我們在淡水重逢囉︿︿
那些很心底的事,跟你說了之後,整個人舒坦多了,
很謝謝你,聊得很開心呢!
有空再來坐喔。
我會記得準備小零食,不要德國農夫的麵包了,哈!!
◇-- ♂ Love Takes 3 ♀--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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